云南省交通事故法律援助与赔偿事宜 (云南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云南省交通事故法律援助与赔偿事宜

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无委托代理人;
  • 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身损害,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法律援助;
  • 家庭经济困难。

法律援助范围包括:

  •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 代为起草诉状、申请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 代为参加诉讼活动;
  • 提供其他必要的法律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 向居住地或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 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告知。

赔偿标准

云南省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在云南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赔偿标准分为以下等级:

等级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单位:元)
一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50000
二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0%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0-30000
三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20000
四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10000
五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5000
六级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不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2000
十级以下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1000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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