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生活资讯9个月前发布 jdkj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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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解析

前言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其中第82条规定了试用期的相关内容。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前的一段考察期,双方可以在此期间相互了解和考察。本文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详细解析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三)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试用期的工资。2. 获得劳动条件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3. 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4. 取得劳动合同副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劳动者送达劳动合同副本。试用期内,劳动者负有以下义务:1. 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 认真完成劳动任务。3. 服从用人单位领导的管理。4. 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三、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考核劳动者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权利。2. 根据劳动者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3.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负有以下义务:1. 向劳动者告知试用期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的义务。2. 公正、客观的考核劳动者的表现的义务。3. 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4. 试用期结束后,如果认为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义务。

四、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情形。2. 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3. 应当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内应得的工资。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五、案例分析

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小王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内,小王因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多次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后,小王仍然不能胜任工作。于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了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合法。因为劳动者小王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了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义务,但小王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三)项的规定。

六、结语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了解和考察的重要阶段。双方应当充分利用试用期,全面了解彼此的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选择。劳动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公正、客观的考核劳动者的表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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